2017年5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
一、1-5月份全市事故基本情况
2017年1-5月份,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66起,死亡4人,受伤6人,直接经济损失50.5万元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73.7%,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63.6%、64.7%、12.3%。
1.农林牧渔业:无发生事故。
2.采矿业:无发生事故。
3.商贸制造业:无发生事故。
4.建筑业:无发生事故。
5.交通运输和仓储业: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,死亡4人,受伤6人,直接经济损失1.2万元(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,死亡1人,受伤0人,直接经济损失0.1万元)。
6.火灾事故:全市发生火灾事故60起,无人员伤亡,直接经济损失49.3万元。
二、5月份全市事故情况
2017年5月,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1起,死亡1人,受伤3人,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75%,死亡人数同比持平,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45.2%,受伤人数不可比。
1.农林牧渔业:无发生事故。
2.采矿业:无发生事故。
3.商贸制造业:无发生事故。
4.建筑业:无发生事故。
5.交通运输和仓储业: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,死亡1人,受伤3人,直接经济损失0.55万元。
6.火灾事故:全市发生火灾事故9起,无人员伤亡,直接经济损失27.4万元。
三、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
2017年1—5月,全市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。
抄送:清远市安监局,市委书记、市长、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市人大办、市委办、市府办、市政协办、市纪委办,各镇乡政府,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。